4名乘客連BB被的士拒載 4座的士5個人頭保險包唔包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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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7/11/22 17:42

最後更新: 2020/05/18 12: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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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士有載客人數限制,可分為4座位的士或5座位的士。最近有網民於「的士司機資訊網 Taxi 」facebook群組發帖,有4座位的士司機把手抱嬰兒算作一名乘客,並以一旦發生意外保險不會賠償為由拒載5人。事件廣為網民討論,到底BB算不算一名乘客?司機是否屬於拒載?

根據運輸署的道路使用者守則,未滿三歲的小童不算作1位乘客。條例列明,載客人數不得超出車輛牌照的規定,(未滿三歲的小童不計算在內。3名3歲或以上而不高於 1.3米的小童,應可作兩名乘客計算。)

即上述情況,4名成人加1名嬰兒可被視作4人,符合的士的載客人數,沒有違法。

不過,此情況有另一個尷尬位,因為保險會視作4位成人加1名嬰兒為5個人,亦即超載,若發生意外,不獲賠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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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民的反應兩極,一方面有人認為司機屬拒載,但亦有人以救傷車為例,指出為保險拒載是合理的。有網民指,

拒載原因係無保險係絕對合理,我試過陪人上白車,白車話如有事我無保險,結果我自行另坐車去急症室,再糾纏於爭拗無意思。

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,不論年齡、身高,車上的人數都是按人頭計算,即使是3歲以下的小童或是手抱嬰兒也如是。按上述情況,4名成人加1名手抱嬰兒會算作5個人,假如保單上寫明只保障4名乘客,該的士超載就不會受保。

如不幸發生意外,的士車身損毀會受保,但人命傷亡就不包括在內,因此羅少雄建議的士司機為了保障自己,需要直接向乘客表明保險問題,乘客亦有其他選擇,如搭5座位的士。香港保險業總工會理事長張偉良表示,一旦發生交通意外,首先要追究是否因司機疏忽所引致,乘客可民事索償。若嬰兒本身有意外醫療保險,一般而言,保險公司會作賠償。

根據《道路交通(公共服務車輛)規例》,如果司機屬於拒載,根據《道路交通(公共服務車輛)規例》第374D章,即屬違法,一經定罪,可被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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